凌河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凌河区隶属辽宁省锦州市,位于锦州市区东部,是锦州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是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核心城区。西起中央大街和人民街,与古塔区相邻;东至紫荆山,与凌海市接壤;南到小凌河,与松山新区相邻;北与太和区接壤。2010年,凌河区总面积41平方千米,占主城区面积的58.41%,2010年,常住人口41万,流动人口6万;辖11个街道;2013年,凌河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.5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9%。2007年,凌河区获“辽宁省双拥模范区”称号。 [1] 境内有锦州古玩城、辽沈战役纪念馆、三圣寺等旅游景点。凌河区位于锦州市城区东半部,西起中央大街和人民街,与古塔区相邻;东至紫荆山,与凌海市接壤;南到小凌河,与松山新区相邻;北与太和区接壤。总面积41平方千米。